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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实干 开拓创新 把局领导退耕还林
科技示范(试验)点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在局领导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 江泽慧
2002年7月2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局领导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建设工作座谈会是经国家林业局党组批准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交流两年多来局领导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建设的工作经验和体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进一步增强科技示范(试验)点在退耕还林工程中的示范辐射作用。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供大家讨论。
一、科技示范(试验)点建设的主要成绩
局领导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建设是2000年5月正式启动的。启动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局领导创办科技示范(试验)点,充分显示科技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中强有力的支撑和示范辐射作用,科学指导并大力推动植树造林工作,全面提高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的科技含量,加快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两年多来,在各位局领导的亲自领导下,各技术负责单位、地方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国家林业局相关司局通力合作,紧紧围绕科技示范(试验)点的建设目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个示范(试验)点的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制定规划和科技支撑方案,使示范(试验)点建设实现了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
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基础。为此,各示范(试验)点从一开始就把制定规划和科技支撑方案作为示范(试验)点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切实抓好了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强化科学性。每个示范(试验)点的建设规划及科技支撑方案都是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规划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牵头,各方面专家参与,在广泛收集资料、深入实地勘查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而制定的。如局规划院在组织制定内蒙卓资退耕还林规划时,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先后组织相关单位几十位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根据规划决定设计、设计决定模式、模式决定规模、规模决定任务、任务决定施工的程序,编制了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分体现科学规划、科学施工、科学管理。
二是突出针对性。从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出发,针对各个示范(试验)点建设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的放矢,设计并确定了一批科技支撑项目,使规划和科技支撑方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由中国林科院牵头制定的《山西省中阳县退耕还林科技支撑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根据中阳县的自然条件和立地类型,按照梁峁、缓坡、沟坡及川地的不同地貌特征,提出了3种类型11个技术模式的治理方案,并围绕这11个技术模式,筛选出8大类33项适合中阳地区的先进实用技术加以推广应用;北京林业大学在《青海省大通县退耕还林科技支撑方案》中,从县情、林情出发,规划在2001年开展“优良抗逆性植物材料的筛选引进及快繁技术”、“干旱河谷水分承载量与抗旱造林技术”等7项专题研究;东北林业大学在编制《新疆奇台县退耕还林规划》中,提出把该县南部山区坡耕地和北部沙漠南缘沙化耕地作为生态综合治理与环境建设的重点,并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治理目标,将全县划分为四种类型。
三是体现全局性。各个示范(试验)点把编制规划和科技支撑方案纳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通盘考虑,统筹兼顾,把退耕还林同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力求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湖北秭归制定了“退耕还林与移民建镇相结合的原则”,就是根据退耕还林工作涉及到三峡库区移民建镇的特点而提出的;四川北川在规划中提出了林茶、林药、林桑和林草等多种综合治理与经营模式,就是把退耕还林与全县茶叶、药材、蚕桑和白山羊等农业产业化工程相结合而制定的一项“富民工程”。
两年多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科学的规划,才能把当地政府、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各示范(试验)点的建设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扎实推进科技支撑方案的顺利实施
两年多来,各示范(试验)点技术负责单位与生产建设单位通力合作,紧紧围绕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这一目标,精心遴选了一大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到工程建设区进行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以科技示范(试验)点为依托,典型引路,现身说法,努力探索各种不同的综合治理与经营模式,使科技支撑方案真正落到了实处。据统计,到目前为此,各示范(试验)点累计建设示范(试验)区47个,总面积达14万多亩,综合应用各种成熟的林业科技成果和技术58项,累计推广面积近30万亩,创造出了51种综合治理与经营模式。如贵州黎平和普定围绕当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开展了“喀斯特地区困难地造林技术”和“竹林丰产高效定向培育技术”两大科技支撑项目,总结推广了“光皮桦+青檀”、“楸树+慈竹”、“杜仲+金针菜+金银花”等8种治理模式;云南鹤庆根据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区的特点,为当地优选造林树种、造林方式和防护林体系营建技术,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优良经济林树种,探索出了林果、林桑蚕等四种治理开发模式。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目前,各个示范(试验)点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并正在当地和周边地区显现出科技示范和辐射作用。如山西中阳在全县范围内普遍推广了示范点上创造的隔坡水平阶、水平沟、壕沟、回字漏斗形等径流整地技术,使造林成活率达到98%,比常规造林提高了34个百分点,生长量高一倍多,特别是通过示范点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全县已建成1万亩以上的示范工程3处,5000亩以上的示范工程6处,2000以上的示范工程15处,全县治理面积达17.2万亩。贵州黎平、内蒙卓资、四川北川等示范(试验)点把精心选育良种壮苗的工作列为科技支撑的重要内容,既重视选育优良乡土树种,又积极引进外来树种,普遍建立了起点较高、综合性强、树种丰富、品质优良,集温室和苗圃于一体的现代化种苗生产基地,累计面积达4320亩。其中内蒙卓资的科技支撑单位还为该县建设了优良乔灌草新品种示范园,不仅从数量上保证了当地工程供苗,而且从品种质量上得到保障。尤其令人可喜的是,我们的许多示范(试验)点,在技术负责单位的专家指导下,结合国家科技攻关课题,开展科研协作,在进行先进实用技术组装配套和应用推广的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方面的经验,我们要在下一步创建科技示范园区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总结。
(三)坚持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探索出了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的新模式、新路子
国家林业局领导带头创建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充分表明了国家林业局积极推进实施六大工程的信心和决心。退耕还林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利益关系的调整,需要全社会力量的配合和共同参与。目前,参与示范(试验)点建设的有国家林业局领导及有关司局、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规划设计单位、地方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经过两年多的工作实践,目前,从局领导、技术负责单位和生产单位之间,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开创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在创建示范(试验)点的过程中,局领导亲自到点上开展调研,听取汇报,参与审定建设规划及科技支撑方案,参加挂牌仪式和建设活动,有力推动了整个工程的进展;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到点上工作、指导和调研,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为示范(试验)点的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技术负责单位牵头制定建设规划及科技支撑方案,组织筛选先进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到示范(试验)点推广应用,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从事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其中,北京林业大学和东北林业大学还分别选派了一名科技人员到示范(试验)点所在县担任科技副县长;参加单位积极选派科技骨干带着科研课题、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参加示范(试验)点的建设,并积极为建点献计献策;示范(试验)点所在地的各级政府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为示范(试验)点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来点上工作的科技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协调管理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总结工作,搞好服务。
由于各方面的密切协作与配合,为示范(试验)点的建设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有力地促进了科研与生产的有机结合。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通过参与示范(试验)点的建设,不仅将自身拥有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到生产上,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且在生产实践中了解到了经济发展对科技的真正需求,从源头上解决了科技与生产脱节的问题。
通过科技示范(试验)点的建设,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资源向当地聚集。以科技口为例,在国家层面上,自2000年以来,局科技司已累计为每一个示范(试验)点安排了至少280万元的科技推广经费和科技支撑项目经费,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24个试验点中,有9个在局领导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上,在32个林业标准化工作示范县中,局领导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全部列入。
此外,通过一批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在当地的推广应用,培植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对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帮助农民增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推动作用。如云南鹤庆2000年度结合县蚕桑产业的发展,得到加拿大阿尔泊达大学ECO基金会的项目资金支持,从江浙引进桑树优良品种,在鹤庆坝区营造了1000余亩桑树水保示范林,当年即辐射带动了周围群众新增桑树水保林3700余亩。为紧密配合当地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中国林科院资昆所还积极引导金沙江边退耕农户发展高效种植业,引进优良芒果、台湾青枣等优良品种,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生态效益同步发展。可以说,这种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有效模式和机制,对于我们正在进行的科技体制改革,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推动作用。
(四)大力开展科技普及与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当地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和文化素质
为了确保退耕还林工作能够在当地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确保“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各技术负责单位在坚持送人才、送技术的同时,把对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科技培训作为科技支撑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组织开展了经常性的科技与文化普及教育活动。据统计,各示范(试验)点累计举办各种培训班349场(次),培训各级各类人员近17万人(次)。特别是北京林业大学为青海大通县制定了一个分级培训、定向招生的长远人才培养计划, 2001年,北京林业大学为大通县提供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环境科学等专业8个定向招生名额。在建点初期,中国林科院自筹经费,主动承办了五期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退耕还林试点示范科技支撑培训班,历时一个多月, 370多名分管林业工作的县领导和林业局局长参加了培训;国家林业林业干部管理学院也连续承办了三期退耕还林试点示范县县级领导干部研讨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整体科技意识的增强和思想观念的转变,有效地促进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各示范(试验)点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使工程管理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与此同时,部分示范(试验)点还相继建立了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运用“3S”等高新技术,实现对森林资源的动态、科学管理,保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先进性和连续性,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通过两年多来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局领导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的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有力地推动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林业局党组和各位局领导,对大家两年多来的辛勤工作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地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在科技示范(试验)点的建设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各示范(试验)点的建设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对建设科技示范(试验)点的认识还不到位,科技投入仍然不足,科技支撑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逐步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坚定信心,把局领导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退耕还林工程作为我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中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群众参与度最高的生态建设工程,已经在国内和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对退耕还林工作高度重视,江泽民总书记和朱容基总理多次就退耕还林工作进行调研,并作出重要指示。最近,朱容基总理在考察黄河防汛工作时,十分关注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情况,当他来到三年前曾考察过的甘肃省兰州市区南北西山的现场,朱总理充分肯定了兰州人民利用“三北”造林的有益探索和取得的成绩,要求甘肃省委进一步宣传和落实政策,加大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的力度。在陕北延安宝塔区退耕还林现场,朱总理看到昔日光秃秃的山峁,如今已被茂盛的小树和青草覆盖,高兴地说,三年来延安的绿化有了很大的进步,生态环境改善初见成效,事实说明中央关于退耕还林的政策是完全政策的。他指出,延安的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绝不能满足已经取得的成绩,要继续坚持不懈地退耕还林,封山绿化,起码要奋斗十年,才会大见成效。三年多来,社会各界对退耕还林工作给予普遍关注,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可以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作为一名林业工作者,能够参与这项工作,既是我们的光荣,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局领导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作为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局党组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推进林业科学技术与生态环境建设紧密结合的重大决策,也是提高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科技含量的有效措施。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在全面总结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把科技示范(试验)点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科技示范(试验)点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思想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落到实处。希望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尤其是各级政府,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重要决策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建设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科技示范(试验)点的建设顺利进行,更好地发挥其在整个退耕还林工程中的示范带动和技术辐射作用。一是要层层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科技示范(试验)点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二是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总体规划和科技支撑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四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到生产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搞好协调和指导服务,帮助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最近,根据局领导班子的调整,经局党组各位成员圈阅同意,我们对局领导联系的科技示范(试验)点进行局部调整:一是考虑到贵州全省已经列为国家林业局的联系省,决定将原由周生贤局长负责的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民族地区困难立地植树造林种草科技示范点”和原由李育材副局长联系的贵州省安顺地区普定县“典型喀斯特地貌植树造林种草试验点”进行整合,统一纳入贵州全省这个联系点的工作范畴,继续由周局长负责,技术负责单位分别为中国林科院和南京林业大学,技术负责人分别是张守攻(中国林科院常务副院长)和施季森(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归口管理司局为计资司。二是将原由周生贤局长联系的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干旱河谷(黄土丘陵沟壑区)造林树种、造林方式选择和防护林体系营建试验点”划归雷加富副局长负责,技术负责单位为中国林科院林业所,技术负责人为孟平(中国林科院林业所所长),归口管理司局为资源司。三是将原由马福副局长联系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固原县“西北地区森林病虫害和鼠害防治试验点”划归祝列克副局长负责,技术负责单位为中国林科院森环森保所,技术负责人为刘世荣(森环森保所所长),归口管理司局为造林司。其他各点的局领导联系人、技术负责单位、技术负责人、归口管理司局不变。希望参加示范(试验)建设的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加强联系,搞好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充分认识科技创新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周生贤局长近年来多次强调指出,实现林业大发展,出奇制胜在科技。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林草植被作为根治西部地区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的根本性措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强力支撑,离不开献身于林业事业建设的科技人才。特别是在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以及干旱河谷、干热河谷、岩溶山地、荒漠区、高寒地带这样生态环境十分恶劣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林、植树种草,其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技术的应用。为此,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各个示范(试验)县要在现有示范点、试验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目标地扩大示范和试验范围,针对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和对科技不的不同需求,遴选一批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到生产中去,在实践中进行组装配套和科技创新。
二是针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关键技术,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组织科技攻关。当务之急,是集中精兵强将开展强抗逆性优良树(草)种的选育技术、困难立地造林技术及其模式、幼林抚育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各个示范(试验)点应抓住当前的大好机遇,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条件,力争在示范(试验)区内尽快突破制约工程建设的技术瓶颈,为面上推广提供技术储备。
三是要加快建立生态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体系、工程监测体系和评价体系,强化工程质量技术监督,使工程建设真正做到按标准设计、按标准施工、按标准验收。
四是要继续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培训体系和网络,进一步提高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区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和科技水平,为全面实施科技支撑方案奠定人才基础。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关键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支撑工作的投入。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科技支撑经费能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最终达到不低于工程建设总投入经费的3%;另一方面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拓宽科技支撑经费渠道。各级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采取倾斜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科技示范(试验)点的集中支持力度,促进科技示范(试验)点建设一片,见效一片,辐射一片。
(三)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正确处理好退耕还林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关系
退耕还林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力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共同参与。各级地方政府应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打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的界限,积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这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生态建设工程中去。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区域大多集中西部地区。如何处理好退耕还林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关系,直接关系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成败。目前,在实行退耕还林的地区,农民虽然可以得到国给予的一定数量的粮食和资金补贴,但这毕竟是权宜之计。我们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必须从一开始就把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进行林种配置、树种选择上,既要考虑到工程的生态效益,又考虑到农民的长远利益,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从长计议,把退耕还林与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把国家生态工程建设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确保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最优化配置,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示范(试验)点建设顺利进行
一是要针对两年多来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或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及措施,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着手制定科技示范(试验)点检查验收标准及评估办法,引导示范(试验)点的建设健康发展。要加强科技支撑项目经费的管理,充分调动技术负责单位和生产建设单位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是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地把示范(试验)点建设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牢固地树立全局观念。
三是继续完善信息交流制度。挂靠在国家林业局科技司的科技示范(试验)点建设管理办公室,要继续发挥宏观协调与服务的职能,加强与各示范(试验)点的联系,及时掌握情况,了解信息,反馈意见。各示范(试验)点所在地的省(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技术负责单位、归口管理司局应明确一位联系人,报局科技司备案。

各位领导,同志们,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的根本保障。希望我们每一个科技示范(试验)点在当地退耕还林工程中都能够成为一个亮点、一杆标尺、一面旗帜。让我们以科教兴林的实际行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把局领导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山川秀美的幸福家园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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