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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国家林业局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专题会议,也是我国林业建设出现重大历史转折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全国营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实施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以来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退耕还林(草)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请大家考虑。
一、准确把握当前林业的总体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退耕还林(草)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近两年来,是林业形势和任务发生重大转折和变化的重要时期。林业所面临的形势千载难逢,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事业高度重视,江泽民总书记1997年8月5日发出“再造秀美山川”的伟大号召,今年4月3日总书记又提出进行西部大开发首先要进行生态环境建设,朱总理多次视察林业工作并且作出了许多重要指示,这都为我国林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二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将林业推向前沿,使林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三是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加强,1998年长江、松花江、嫩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特别是今年发生18次沙尘暴,其中8次肆虐首都。这些大自然的处罚,使改善生态环境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善生态条件和生活条件,人民的企盼和要求,就应该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共产党人的行动指南。共产党人在抗日战争时期,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把日本帝国主义赶出中国去,这是当时的主要任务;在解放战争时期,打倒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中国,打土豪、分田地,这是当时的主要任务;而在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主要任务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党中央、国务院号召西部大开发的今天,就是要实行可持续发展,建设中国的生态环境,而西部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退耕还林(草),所以,中国共产党人在当今时代,要以建设祖国西部的生态环境,搞好退耕还林(草)为己任,要以实际行动落实好总书记“三个代表”的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西部大开发,建设生态环境,退耕还林(草)是迟早要办的事,中华民族炎黄子孙不能眼看着我们的母亲河和长江洪水肆虐下、泛滥下去,我们不能不顾大江、大河的安危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四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已经成为全球环境问题的主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普遍关注,1994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将森林问题作为世界首脑会议的重要议题,国际环境十分有利于林业的发展,改善人类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已成为世界发达国家文明进步、富裕的象征。由此可见林业建设与发展的大环境、大气候、大形势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有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但同时亦应看到,好的发展形势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更加艰巨,生态需求成为新时期对林业的主导需求,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更加紧迫;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提供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必须的多种林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要求林业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农业和山区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当前林业的总体形势和任务,我们要进一步调整林业的定位和思路,明确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继续坚持大力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调整林业建设重点和布局,实施分区突破战略。要更好地把握机遇,勇敢地迎接挑战,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和勤奋的工作,一定能将我国的林业事业推向前进。
关于新时期林业的定位、发展的指导思想、分类经营改革、建设重点和布局,王志宝局长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营林工作会议上已作了详细的阐述,在这里我就不多讲了,希望同志们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当前,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林业建设的主战场也已转向生态环境极其恶劣的西部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地区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高度,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审时度势,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根本和切入点,是西部大开发战略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退耕还林(草)、恢复林草植被是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和根本性措施。在西部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退耕还林(草)是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患的关键措施。据统计,全国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就达9100万亩,其中70%以上集中于西部地区。由于长期的毁林毁草开垦,使西部地区成为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每年流入长江、黄河的泥沙量高达20多亿吨,其中有2/3来自坡耕地,特别是来自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坡耕地,直接导致江河湖库严重淤积,河床抬高,加剧了洪水威胁,致使长江、黄河水患频繁,国家每年不得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防汛、抗旱及救灾,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只要耕种坡地的问题不解决,水土流失的问题就不可能根本解决。实施退耕还林(草),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已刻不容缓。
退耕还林(草)是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分区突破的重要环节。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幅员辽阔,森林覆被率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是林业分区突破和治理的重点区域。一是要对天然林实施有效的保护,二是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三是对陡坡耕地进行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草)。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在西部地区要打一场攻坚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这一地区的退耕还林(草)能否稳步推进,关系到该地区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关系到林业发展的总体推进,关系到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分区突破战略能否实现。
退耕还林(草)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西部地区大都是老少边穷的地区,在这一地区大力植树种草,不仅能从根本上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而且也能增强这一区域的抗旱、抗涝能力,提高现有土地的生产力,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国家投入大量资金搞造林种草,对西部地区农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必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从近期看,“以粮代赈”,以粮食换林草,以粮食换生态可以大大减轻粮食存储的压力,节省大量的仓储和保管费用,减少库存粮食的陈化、损耗;从长远看,生态环境改善后,还会促进当地和中下游地区粮食进一步增产,有利于实现全国粮食生产的良性循环。西部地区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了,对于缩小东西部地区的差距,促进共同繁荣致富,增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保障边疆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退耕还林(草)是西部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迫切要求。西部地区广大干部群众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已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的恶化是导致贫困的主要根源,广大群众强烈要求再也不能走“越穷越垦,越垦越荒,越荒越穷”的恶性循环的路子,热切盼望党和政府能够帮助他们早日改善生态环境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走出一条早治理、早受益、早脱贫、早致富的路子。可以说,实施以退耕还林(草)为主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已成为这一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迫切要求。
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草)早干早主动,晚干就被动,不干就死路一条。大家知道,黄河河床每年以10厘米的速度抬高,长江70年代还是比较清澈的,现在已成为名符其实的“第二条黄河”,以如此的速度继续下去,长江和黄河总会有一天爆发洪涝灾害。作为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现在认识还为时不晚,如果再不觉醒,再让坡耕地继续耕种下去,特别是上游坡耕地再继续种下去,河床肯定会继续抬高。1998年之所以形成如此大的灾害,并不是这一区域的降雨量特别大,而是长期流失的泥沙量太多,导致河床抬高。黄河高出开封10多米,高出济南9米多,黄河就在开封、济南的头顶上,像这样危险的大河,我们如果不未雨绸缪,早下决心,从根本上减少河床的淤积,采取标本兼治,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我们就要受到大自然的无情处罚。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把退耕还林(草)工作做好。我们林业行业,要全行业总动员,特别是有退耕还林(草)任务的省区,一定要将退耕还林(草)作为林业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否则,就难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任务,在这个问题上,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马虎不得、松懈不得、敷衍不得。退耕还林(草)工作搞得好坏要作为一个地区林业部门政绩的主要标志。
退耕还林(草)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乔灌相结合,多林种相结合,适地适树,千万不要搞行政命令,一刀切,在这个问题上,谁违背了自然、科学、经济规律,谁就会导致退耕还林(草)的失败。全行业都要把这项工作提到主要议事日程上来,倾全局之力,把退耕还林(草)工作搞好。这个工作搞好了,西部大开发、生态环境建设也就完成了主要任务。这项工作搞不好,水土照样流失,林草植被增加不了,对我们整个林业行业来说,就无法向党中央和全国人民交待,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力度,扎实苦干,用我们的智慧和勤奋把这项工作做好。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要利用利益机制、市场机制推进工作。当然,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阶段,不可能全部用利益机制,还要行政措施和法制措施多管齐下。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宣传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把这项工作做好。
退耕还林(草)现在仅仅是在试点、示范阶段,在试点阶段,允许大家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哪个办法、哪种机制把这项工作做成功,就按照那个办法、那种机制做。要三十年、五十年,长期保持绿色植被、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历史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过去项目失败的教训说明了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定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不要为了一时能够交差而搞一些花架子,要使农民真正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否则就说明工作没有做到家,没有真正调动起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没有从长远、治本方面落实好退耕还林(草)工作。内蒙古乌盟人均12亩地,过去越种越穷,从1994年开始自觉地退耕还林(草),国家没有给一分钱,自己制定了“进一退二还三”的农业发展战略,进一就是建一亩高产稳产田,首先保住老百姓的口粮田,使老百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退二就是退两亩或更多坡耕地;还三就是将退耕地还林还牧还草。通过退耕还林(草),形成了良性循环,老百姓尝到了甜头,虽然耕地减少了,但粮食产量成倍增长,收入大幅增加,人民安居乐业,6年时间就大见成效,说明这项政策是符合当地农民根本利益的,是有生命力的。
二、试点示范工作启动以来取得的成绩,基本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保证退耕还林(草)能顺利开展,稳步推进,国家决定于2000年先搞试点示范,并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0年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各地进行了认真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了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其中四川、陕西和甘肃按要求于1999年先行启动。据初步统计,13个试点省(区、市)今年上半年共完成退耕还林(草)面积367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划面积463.7万亩,分别占计划任务的71.3%和71.6%。经检查核实,先期启动的四川、陕西、甘肃三省1999年实际完成退耕还林623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面积90.7万亩。从总体情况看,各地对中央的决策坚决拥护,政策深得民心,群众积极性高,行动迅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具体有以下一些突出特点: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各级领导目标责任制。试点示范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试点示范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分别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省、地、县、乡四级退耕还林(草)工作领导小组,在林业部门设立了办事机构。四川省退耕还林(草)工作领导小组中,由五位省级领导参加;青海省建立了省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省里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和20名省级领导分别与25个试点示范县建立了联系点制度;一些省政府与试点示范县政府签订责任状,明确了各级领导的目标责任,并将试点示范成效与试点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紧密挂钩,县、乡、村主要负责人分片包干实施,实行质量责任制,做到了层层有目标、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内蒙古真抓实干、各级领导身体力行,实行退耕还林(草)一票否决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广大群众退耕还林(草)的积极性。退耕还林(草)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各地将宣传发动工作作为实施好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程的首要任务,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退耕还林(草)的重大意义和方针政策。有的省区还编写了退耕还林(草)工作问答科技宣传手册,印发到农户,制作和定期播发“退耕还林(草)”专题节目等。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工程区内广大干部群众对退耕还林(草)、以粮食换生态的重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中央关于退耕还林(草)的各项政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增强了退耕还林(草)的自觉性。
三是科学制定规划,加强试点示范工作管理。为使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各地认真组织编制了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进行周密的部署。湖北省认真组织各试点县开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组织力量制定了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程管理的相关办法和实施意见;青海省明确提出要严格抓好“退、还、补、管”四个环节,同时,每个环节都制定也相关办法,提出要求,特别是有的乡村针对退耕还林(草)后的管护问题,制定了有关的“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保证了试点示范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不断完善政策,积极推动试点示范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退耕还林(草)的政策的同时,许多地方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一些配套性的鼓励政策和措施,让退耕还林(草)的农户吃上“定心丸”。有的省区规定,退耕地免交农业税,粮食定购任务审定核减;退耕还林(草)后,凡丧失基本生活条件的农户,给予异地搬迁安置补助费等。各地优惠配套政策的出台,积极推动了退耕还林(草)工作的开展。
五是认真选好品种,加强种苗基地建设和质量管理。种苗的供应和品质优劣,是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的关键环节,也是农户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为搞好种苗生产和供应,把好苗木质量关,国家林业局专门召开了“种苗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各试点省区坚持种苗优先的原则,加快基地建设,积极组织种苗生产和供应,加强种苗监督、检疫和市场管理。注重发展抗逆性强、生长快,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的优良林草品种。甘肃省先后筛选和引进了杨树、云杉、落叶松等树种的优良品系100多个,在全省推广应用;四川省明确了种苗责任部门,实行谁组织供应种苗,谁负责种子和苗木质量,供应种苗采取“六联单”,使苗木供应的各个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保证了种苗供应的数量和质量。
六是注重科技支撑,保证试点示范的质量和效益。各试点示范省(区、市)按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科技支撑方案的要求,根据不同的气候条件、土地类型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区划,大力推广先进的林业科技成果,努力提高试点示范工程的科技含量。特别是在干旱地区积极推广应用ABT生根粉、根宝蘸根等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大力推广各种抗旱整地和积雨灌溉技术。一些地区积极推行技术承包责任制,组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包乡、包村、包户、包技术,并签订技术承包合同。同时,各示范区还十分注重技术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试点示范区先后组织各类型培训班2万多期,培训人数达80多万人次。
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虽然初步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加之今年下达计划晚,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是试点示范县范围扩大问题严重。各试点示范省(区、市)退耕还林(草)的积极性是高的,但有些省区为了搞平衡,较多的扩大了试点示范县范围。据了解,全国13个省(区、市)实际开展的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县达312个,比计划的174个县增加了79.3%。四川、甘肃、青海等省区试点县扩大的较多。应当讲,群众积极性高是要鼓励的,但随意扩大试点示范县范围,难以集中精力抓好示范工作,难以做到典型引路,同时也会增加财政负担和降低示范标准。
二是经济林比重过高。从政策上讲,为保证农民生计,国家允许在坡度较缓、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退耕地有计划地栽种一些经济林,但在工程实施中,有些省区缺乏科学论证和统一规划,不考虑当地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只注重发展经济林,出现“经济林过热”现象。据我们对试点地区的核查,先期启动的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经济林占退耕还林(草)面积的比重高达64.1%,有的省区经济
林比重占80%以上。由于经济林栽植密度较小,还要进行松土、除草等,保持水土的功能较差,达不到“以粮换生态”的目的。同时盲目发展经济林,难以做到适地适树、品种适宜、适销对路,容易出现伤农问题,甚至埋下毁林复垦的隐患。一定要把规划搞好,要根据国际、国内需求,适当发展经济林,千万不能一阵风。
三是种苗生产滞后,质量偏低,供应环节不畅。第一,种苗结构性矛盾突出,乔木种苗多,灌草少,特别是具有生态防护效能高、抗逆性强、生长快的苗木少,名特优新经济苗木相对短缺;第二,苗木质量普遍偏低,据调查,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草)的基地供苗保苗率只有40%,难以保证种苗质量,一些地区一级苗木只有40%,良种使用率只有15%左右;第三,供苗渠道单一,指导监督力度不够,造成市场上假苗假种、劣质种苗较多,苗木价格上涨,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在工作中宁可多育苗,不可少育。要当地育苗当地栽,这样做有几个好处:1、成本低;2、造林成活率高;3、能作到适地适树;4、能减少病虫害的发生;5、防治外地调苗出现腐败行为。要组织好种苗生产供应,苗木一旦出现问题,肯定要追究林业部门的责任,这是我们林业部门自身的问题。
四是存在形式主义的做法。一些地方为了追求“整齐划一”,将公路两旁的所有坡耕地统统地纳入工程区,硬性规定一次全退,形成了一些“全退户”,导致有的农民失去基本口粮田。有些地区为了搞平衡,实行利益均沾,将试点面随意扩大,撒胡椒面,致使该退的坡耕地退不下来,不该退的基本农田却退了下来,起不到示范作用。有些地区为了上规模,将有灌溉条件的耕地和土壤条件比较好的缓坡耕地也纳入试点任务。有些地方用行政命令要求农户在退耕地必须按某一确定的比例种植某一林种或树种,搞一刀切,脱离实际。退耕还林(草)不是施恩、不是救济,能否将水土流失严重的25度“大字报田”退下来,是检验我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标准。我认为退耕还林(草)最终将可能出现三种结果:1、真正地实现了退耕还林(草),的确能将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下来,保持了水土,达到了改善生态的目的;2、工作也作了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质量很差,达不到预期效果;3、搞了一时的花架子后,又重新复垦,水土流失更为严重。为了防治出现后两种结果,我们要向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争取,要脚踏实地、全力以赴,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五是管理相对粗放,不适应试点示范工作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计划管理与造林生产任务脱节,计划下达时间较迟,补助资金到位滞后,特别是有的省区至今未到位,既影响了地方和群众的积极性,又影响育苗和造林生产的正常进行。另外,国家对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尚缺乏必要的办法,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工程建设难以做到规范管理。我们这次会上提交了七个办法供大家讨论,这些都是退耕还林(草)的关键环节,大家要对此认真讨论修改,争取尽快下发执行。
六是对退耕还林(草)政策的反映。第一,粮食补助标准和年限问题。黄河流域地区有的干部群众认为,每亩补助200斤原粮标准较低,也应按300斤标准补助。另外,对粮食补助年限心里没底,有些地方认为,退耕还林(草)后七八年甚至十几年才能有效益,担心国家粮食补助政策年限不够,影响今后生计。有些地区认为,对还经济林和生态林的补助年限应区别对待,鼓励多还生态林。第二,苗木补助标准问题。有的省区反映,退耕还林国家补助苗费50元对还经济林的标准偏低,而地方适当补贴又增加了财政负担。第三,减免有关税费与地方财政减收问题。部分省区对减免退耕地农业税、定购粮、“三提五统”费作出了明确规定,而未作出规定的省区,群众普遍担心退耕后仍继续征收有关税费,而地方政府特别是贫困县担心税费减免后,财政减收部分,地方无法弥补。
七是造林质量不高。据各地初步调查,四川、贵州、重庆等地退耕后造林质量较高,造林成活率在85%以上,达到了国家造林技术规程的要求。而黄河上中游地区,由于出现了严重旱情,有的地方干土层厚度达1米以上,导致今年造林成活受到很大影响,成活率普遍偏低。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山西、内蒙古、河南等地成活率都在75%以下,有些地方甚至低于40%。长江流域的湖北省也发生了严重旱情,造林成活率不足60%。
另外,林牧矛盾在有些地方还解决的不好,在实施退耕还林(草)的情况下,如果再大量放牧,退耕还林(草)工作将难以为继。我们不是反对发展畜牧业,而是要林牧协调发展,发展畜牧业要调整好畜种结构,要禁牧、轮牧,改山羊放养为圈养。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
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0年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已明确规定,坚持省级政府负全责和实行地方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实行退耕还林(草)的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省”,这是保证试点示范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条件。另外,我认为还应加上管护到省,一是由于管护是巩固成果的需要;二是管护是退耕还林(草)的重要环节,在某种程度上管护比造林更重要;三是管护本来就是地方的责任。各级林业部门要找准位置,明确责任,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并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局工作,当好各级政府的参谋助手。
针对前一阶段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进行认真地研究,深入地分析,扎实地推进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对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都非常重视。在上个月朱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专门听取了国家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汇报,并做了重要指示。近期国务院还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意见》,对一些问题做进一步的明确。这里我重点讲一讲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统一对退耕还林(草)的思想认识。分析当前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退耕还林(草)的思想认识还不统一,其表现一是对中央实施退耕还林(草)的精神领会不透彻,二是理解上有偏差,三是对有关政策不托底、还抱有怀疑态度。对此,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媒体,有针对性地广泛宣传国家实施退耕还林(草)的目的意义和方针政策,特别是宣传3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0年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到退耕还林(草)的各项具体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农民群众等不同层次的培训,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内容、目标任务,试点示范的操作办法、政策规定,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地参与到工程建设中来,真正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实现国家受益、地方增收、群众得利,促进当地以致全国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扎扎实实地做好基础工作,保证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落到实处。基础工作既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基本保证,必须扎扎实实地做好。一是要抓紧摸清坡耕地底数,尽快落实各试点示范县的坡耕地面积(包括在册和不在册面积)、坡耕地类型、退耕户数、退耕面积等,要以户登记,逐级汇总图表齐全。二是要抓紧组织编制退耕还林(草)的实施方案,特别是要抓紧完成县级作业设计。作业设计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要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农户,落实到图表。三是要抓紧制定退耕林(草)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办法,包括工程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办法,种苗供应管理办法、作业设计技术规程等。国家林业局已组织编制了有关标准、规程、办法等,拟提交这次会议上讨论,进一步修改后下发试行。四是要抓紧做好农户退耕还林(草)承包合同书签定及分户建立登记卡、验收卡工作,要将“一书两卡”作为退耕还林(草)检查验收和政策兑现的依据。五是要认真做好退耕还林(草)后的土地变更与衔接工作,及时发放林权证,明晰产权,解决农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六是要建立试点示范工作信息反馈制度,从中央到省、地、县、乡,层层建立试点示范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员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准确地反馈试点示范工作的情况和问题。七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指导服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试点示范工作健康发展。
(三)完善退耕还林(草)政策,充分调动群众退耕还林(草)的积极性。对有关政策,国务院将在三部委111号文件的基础上做适当的调整和进一步明确。各级林业部门一是要认真贯彻“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方针,切实将国家有关政策落实到户。二是要准确界定退耕土地的政策界限,农民承包的在册坡耕地退耕还林(草)的,享受国家已出台的粮食、现金和种苗补助政策;1994年12月以后毁林毁草开垦的,一律无条件退耕还林(草);林计发[2000]111号文件下发后新发生的毁林开垦,不仅要无条件地进行退耕还林(草),而且要严肃查处,坚决杜绝边退耕边开垦的情况发生。三是要认真坚持“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不断完善个体承包措施,农民依法承包的造林地,允许继承,允许转让,原定的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可以将林地使用期延长50年,到期后还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延长承包期。各地要切实落实“退一还二还三”的要求,对农户确实无力完成“退一还二还三”任务的,可由农村能人、造林大户、企事业单位或下岗职工等租赁、承包退耕还林(草)任务,但粮食和现金补助等要发放到原承包户手中,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其利益分配由双方协商解决。四是要严格实行报帐制,退耕还林(草)任务完成后,由中央、省、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检查验收和核查,并逐级报帐,农户凭合同书、登记卡和验收卡(即一书两卡)领取粮食和现金补助。五是要明确管护责任,切实做好管护工作。退耕户对退耕地还的林草和宜林荒山荒地造的林草,有管护的责任,若管护不好,国家将扣减以后年度的粮款补助。
(四)做好种苗与造林的衔接,保证按数量、质量和品种结构供应种苗。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品种对路的种苗供应是退耕还林(草)的前提和基础,是保证工程成功实施的关键所在,各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种苗生产和供应工作。一是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退耕还林(草)的规划任务,搞好种苗建设规划,加强国有场圃、乡镇林业站苗圃基地建设,同时要积极支持农民和企业育苗,要超前组织种苗生产,扩大种苗生产能力,形成省、地、县、乡四级各苗生产供应体系。二是规范和完善种苗生产机制,原则上种子生产供应以省为单位由林业部门统一组织,苗木生产供应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积极推行“定点育苗(采种)、定向培育、定向供应、签订合同”的“三定一合同方式”,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三是要加强苗木检疫证。不具备“一签两证”的苗木,不得办理调拨手续。在苗木调拨过程中,如发现苗木不符合标准,用苗单位有权拒绝接收,其经济损失由供苗单位承担。四是要加强种苗调剂工作,各试点县退耕还林(草)所用种苗,要立足于本县区内解决,尽量使用乡土树(草)种和抗逆性强的树种和新品种,不足部分确需从外县区调拨的,由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调剂。
(五)加强科技支撑,努力提高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的科技含量。一是在试点示范中一定要实行科学管理,切实将科技保障贯穿于试点示范的全过程,要根据不同气候水文条件、土地类型进行科学分类,认真区划宜林宜草地的区域,合理确定林草植被的恢复方式,优化配置林种结构,真正起到试点示范作用。二是要加强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的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特别是要推广应用耐旱树种品种、良种壮苗技术、集水保墒技术、干旱河谷造林技术、植物生长促进剂、保水剂等。三是要组织各级科研部门对工程建设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攻关。四是要建立分级技术培训制度,国家、省、地、县、乡各级都要结合工程建设需要,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五是要加快以生态效益定位监测站(点)为主体内容的工程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把生态效益指标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最终依据。六是要建立科技支撑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前不久,国家林业局专门成立了西部大开发生态环境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重大决策都要通过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论证通过,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和提高试点示范科技含量。
(六)处理好国家生态目标与群众经济目标的关系,解决试点示范中经济林比重过大的问题。各地要从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好生态林建设与经济林发展的关系,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切实解决好退耕还林(草)中经济林比重过大的问题。一是要在县级作业设计中科学地确定林种、树种比例。要以分类经营为指导,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在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25度以上的陡坡地段及江河源头、湖库周围、石质山地、山脉顶脊,要全部还生态林,并做到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还林后实行封山管护;在立地条件适宜、生态地位次要的地方,在保证整体生态效益的前提下,要与群众脱贫致富结合起来,适当发展经济林和用材林。要确保生态林的主体地位。二是对还经济林的,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如营造生物埂(篱)、控制松土锄草、带状混交等。三是要严格检查验收,凡不按设计施工的,必须返工,否则一律不予兑现粮、款补助。四是各地在退耕还林(草)中,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发展不损害植被的加工业、不损害植被的养殖业、森林旅游等其它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
(七)从严掌握试点任务和县数,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示范。退耕还林(草)既是一项国家工程,也是一项地方工程,更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今年是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的第一年,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真正起到试点示范的作用,为工程的全面实施开好头,起好步。一是各地要把试点示范任务与国家可能的支持力度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林计发[2000]111号文件确定的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不能层层加大任务量,防止超计划安排退耕还林(草)任务,造成政策兑现不了,挫伤农民的积极性。二是试点示范要突出治理重点,要首先将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特别是陡坡薄地实施退耕还林(草),好地、平地、粮食高产地不能纳入试点。不能为了追求整齐划一、集中连片而不切实际地硬性规划退耕还林(草),好地、平地、粮食高产地不能纳入试点。造成不必要的“全退户”和退好地的现象。三是要增强试点示范的严肃性,不仅不能随意扩大县数,也不得将任务平均分到县、乡、村、户,搞“利益均沾”,起不到示范作用。县数确实需要增加的,必须征得国家林业局同意。
(八)采取补救措施,保证试点示范的造林质量。各地要在摸清造林质量家底、掌握造林成活率实情的基础上,采取得力措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迅速掀起一场抗旱保苗运动,作为当前退耕还林(草)的重要工作来抓,这不仅关系到今年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成败,也关系到今后全国退耕还林(草)工作的发展方向。今年雨季已经来临,各地要抢抓农时,切实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做好雨季补苗,打好雨季造林攻坚战。同时,要紧急抢抓容器育苗,为秋、冬季造林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大力推广应用抗旱造林新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保证全年造林质量。
(九)严格检查监督,确保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的成效。加强检查监督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搞好退耕还林(草)的重要保证,一定要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配备专职人员,设立退耕还林(草)工程检查监督队伍。二是要不断完善检查监督的内容,对工程实施的前期工作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建设质量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依照有关检查验收办法,进行全过程的县级自查、省级抽查,最后国家林业局组织核查。三是要依据检查结果进行严格的奖惩,对于工作突出的要予以奖励;对于基础工作不健全的,要限期改正;对未完成任务、质量不合格的,除了扣减粮食及现金补助、责令改正外,还要对下一阶段的退耕还林(草)任务进行宏观调控;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停止试点示范工作。四是要建立退耕还林(草)举报制度,各级工程管理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有关退耕后又复耕的,不按作业设计施工的,造假、虚报退耕还林(草)任务的,挤占、挪用、克扣工程建设资金的,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严厉处罚,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十)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退耕还林(草)工程项目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退耕还林(草)的重要决策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短期行为,树立全局观念,切实把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作为当前林业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探索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模式,把退耕还林(草)切实抓紧抓好。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肩上担子的份量和林业行业肩负的历史重任。要以三个代表的思想,讲大局,讲贡献,讲实干,以马永顺为榜样,默默无闻,为林业奋斗终生。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退耕还林(草)办公室,要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机构,负责做好退耕还林(草)的指导、检查、监督、调控、协调和服务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地组织好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
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要保证顺利实施,必须实行项目管理。一是要在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区域内的退耕还林(草)负全责的同时,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各试点示范县都要确定项目责任人,对退耕还林(草)的数量、质量、效益和管理负责任。二是要建立规范的退耕还林(草)项目管理机制,严格按规划任务设计、按作业设计施工、按建设标准验收、按验收结果兑现奖惩。三是各个试点示范县都要建立技术承包责任制,由科技人员对退耕还林(草)项目进行技术承包。科技承包人要与试点示范县签定承包合同,负责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对试点示范工程质量负责,报酬与工程质量持钩,实行奖惩制度。
同志们,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程刚刚启动几个月的时间,从总体上看,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目前面临的问题还很多,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研究和解决。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大家将进一步领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健康地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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