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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
认真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
努力开创退耕还林工作新局面
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 周生贤
(2003年1月2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大好形势下,《退耕还林条例》颁布实施了。这是我国生态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退耕还林从此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代表了广大退耕农民及全国人民改善生态环境的愿望,充分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退耕还林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退耕还林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持,对改善我国生态环境,加快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
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努力做好退耕还林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全国退耕还林工作总体情况
长期以来,由于盲目毁林开垦和进行陡坡地、沙化地耕种,造成了我国严重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目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6.9%;全国沙化土地面积已达174.3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2%。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致使我国洪涝、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国家的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在江泽民同志发出的“再造秀美山川”伟大号召鼓舞下,按照“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1999年,四川、陕西、甘肃3省率先开展了退耕还林试点,由此揭开了我国退耕还林的序幕。2002年工程全面启动,范围涉及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1999年至2002年底,全国共完成退耕还林1.15亿亩,其中退耕地还林5582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5966万亩。4年来的退耕还林实践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退耕还林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成效:
一是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据监测,在先期开展退耕还林的地区,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状况已明显减轻。四川省洪雅县坡耕地退耕还林后每亩减少水土流失4.96吨,增加蓄水18立方米,全县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逐年下降,老百姓高兴地说:“退耕还林后,天更蓝了,地更绿了,水更清了”。
二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广大退耕农户普遍从退耕还林政策兑现中受益,仅3年试点期间平均每户就补助粮食1740斤、补助现金146元。同时,农民还腾出劳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增加了收入。
三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各级政府在开展退耕还林后,大力建设基本农田,发展舍饲圈养,开发绿色食品,开展森林旅游,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使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生产向林果种植业、畜牧业以及二、三产业过渡。
四是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广泛宣传和工程的实施,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了国家以粮食换生态的重要性,参与退耕还林和其他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五是工程管理不断规范。为了指导工程建设,国务院分别于2000年和2002年,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陆续出台了关于工程建设、检查验收、资金管理、补助兑现等方面的办法、规程和标准。各地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等。同时,各地积极探索、总结出了许多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做法和建设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工程管理。
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大力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
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围绕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当前必须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如下工作:
(一)大力开展学习和宣传工作,使《退耕还林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知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首先要做好《退耕还林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当前,要把学习和宣传《退耕还林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退耕还林工程区的各级党政领导、各级退耕还林管理人员要带头搞好学习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向广大退耕还林群众的宣传工作。学习和宣传工作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保证效果,要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多种宣传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在村头办黑板报、宣传栏、演出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方式,使《退耕还林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退耕还林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广大退耕还林群众最广泛、最直接的接触者,做好《退耕还林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责无旁贷,要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积极配合本级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工作。今年,国家林业局将继续开展对退耕还林重点工程区有关县级领导的培训工作,并将《退耕还林条例》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使他们全面、正确地理解《退耕还林条例》的各项规定,更好地做好退耕还林工作。
(二)完善和制定有关配套办法及规定,形成以《退耕还林条例》为核心的退耕还林法规体系。贯彻实施好《退耕还林条例》,需要一系列操作性强的办法和规定与之配套。各级、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的有关内容要求,尽快完善和制定有关办法和规定,使《退耕还林条例》的各项规定很好地落实到实际操作中。2000年-2002年,国家林业局制定出台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种苗管理办法》、《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退耕还林工程县级作业设计技术规程》等,对退耕还林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今年,我们将对照《退耕还林条例》,对这些办法和规定进行认真的修改完善,使之与《退耕还林条例》相适应。同时,为了适应《退耕还林条例》的有关要求,今年我们还将制定一系列新的办法和规定,逐步形成以《退耕还林条例》为核心的退耕还林法规体系,使退耕还林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提供组织保障。贯彻实施好《退耕还林条例》,离不开一支精干的队伍,健全的退耕还林管理队伍,是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的组织保障。《退耕还林条例》明确规定了执法体系,国家林业局将认真履行主管全国退耕还林实施工作的职责。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国家林业局已于2001年成立了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即退耕还林办公室,专门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全国25个退耕还林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在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省级退耕还林管理机构,各工程县的林业局、工程乡镇的林业工作站,都在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的退耕还林实施工作。这支队伍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要力量,为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抓好退耕还林的实施工作,保证退耕还林管理机构和队伍的稳定,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职管理人员,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及单位对退耕还林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齐心协力地共同做好退耕还林工作。
(四)严格执法,依法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退耕还林条例》对退耕还林的各个方面都作了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以《退耕还林条例》为准绳,该鼓励的鼓励,该规范的规范,对违反《退耕还林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退耕还林的执法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破坏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决不手软;对于大案要案,要及时向社会通报,以示震慑;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人员循私枉法,包庇纵容的现象,也要依法查处,严惩不怠。基层各退耕还林办公室、林业工作站、林业公安等林业执法队伍,要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和手段,确保《退耕还林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退耕还林工作新局面
2003年,退耕还林工程继续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工程范围涉及1800多个县,全年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计划任务10700万亩。与往年相比,工程实施的范围更广,任务更重。为此,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退耕还林工作实际,以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为中心,抓好“三件大事”,强化“八项工作”,实现“两个确保”。
抓好“三件大事”。一是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是退耕还林最重要的基础工作。退耕还林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补助期长,“无档则乱”。要把档案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档案管理的专职人员和管理责任。
二是切实做好确权发证工作。确权发证是保护退耕还林农民合法利益的根本措施。要在严格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及时发放林权证,确认退耕还林农户对林木的所有权,调动农民投身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做到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三是积极开展后续发展研究。2003年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第五年,按现行的政策,部分经济林补助将到期,部分生态林补助期也只剩3年,后续发展的许多重要问题需要进行研究,包括后期政策规定、后续产业发展等,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退耕还林“稳得住、不反弹”。
强化“八项工作”。一是积极做好《退耕还林工程规划》的报批工作。《退耕还林工程规划》是退耕还林工程有序实施的重要保证。目前《退耕还林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并上报了国务院。我们将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国务院尽快审定下发。
二是加强退耕还林工程有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2003年要针对退耕还林面临的新情况,制定出台《退耕还林工程监理制暂行办法》、《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与管理考核办法》等,积极推行工程招投标及监理制、报帐制管理等。
三是认真做好种苗生产供应工作。2003年退耕还林面积大,必须切实做好种苗生产供应工作。要切实加强种苗需求的预测摸底,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加强种苗生产供应监管和执法等工作。
四是做好补助政策兑现工作。各地在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工作中,一要及时,二要足额,三要公开,确保国家各项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五是总结推广成熟技术模式。退耕还林工程范围广,各地自然条件千差万别,要继续总结和筛选一批成熟的实用技术和模式,结合退耕还林科技支撑项目的实施,因地制宜地大力加以推广应用。
六是开展工程建设全面检查。不仅要检查工程造林的成活情况、保存情况,还要检查工程的管理情况、政策兑现情况以及案件查处情况等。
七是启动工程效益监测工作。在2002年退耕还林效益监测示范的基础上,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的效益监测指标、方法和方案,全面启动退耕还林效益监测工作,对退耕还林成效作出科学评价。
八是做好退耕还林阶段总结表彰工作。退耕还林工程试点以来,各地不断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做法,也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地要积极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总结表彰工作。年底前,国家林业局将组织召开退耕还林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
通过做好以上工作,2003年退耕还林要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突出重点,抓好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年度任务的落实;确保2003年退耕地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总任务保质保量地全面完成。
同志们,退耕还林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让我们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开创退耕还林工作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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